[转贴]我们都是受害者——悼念惨死我车轮下的司机~有车的朋友进来讨论
关于杭州快速公交专用线BRT的争议一直没有停息下来,居然上了中央电视台《今日说法》节目。节目里面有这样一段话:“最严重的一起事故是一辆摩托车突然失控,摩托车司机腾空而起摔在地上后被后面的汽车从身上碾过,当场死亡。”我看了节目,心情实在难以平静。因为,我,就是那个后面的汽车上的驾驶员!
因快速公交隔离墩而起的十几起交通事故中,最严重的事故,恐怕要算我的这起了。事情发生在三个月以前,5月4日,五一长假第4天,五四青年节,快速公交分道器设置的第9天。那天天气较热,太阳当头,视线很好。上午11点,我驾驶着派力奥两厢轿车,由西向东刚开过建国北路和环城北路交叉口,在快速公交专用道左侧的车道上行驶。突然间,我同车的人叫了一声“啊呀——”,我感到车子颠了一下,只见一辆没有人骑的摩托车冲到我的车子的右前方。我本能地向左打方向盘,踩刹车。可是,一切来的那么突然,那么猝不及防!摩托车是在我的右侧撞上了快速公交隔离墩,继而发生猛烈颠簸,导致人车分离,骑车人活生生地钻进我的汽车底盘下面,我的车从那个人的身上压了过去……
我急忙下车察看。只见骑车人倒在地上,白色的衣服上一道清晰的汽车轮印格外刺眼,他的身体抽搐着,折断的手臂皮开肉绽,一股股腥红的鲜血,汪汪地从他口里涌出来。我头上的汗水哗哗地直往下淌,眼怔怔地看着他痛苦的样子,而我却束手无策!那辆摩托车滑得远远地横卧着,车主的皮鞋、头盔、手表、手机洒得满地都是。围观的人呼啦啦围了上来。5分钟后巡道交警来了,10分钟后120救护车也来了。再紧接着事故处理交警赶到:拍照、量距离,找在场的目击证人询问,令我交出驾驶证和行驶证。随后我被带到了下城交警大队:做笔录、写情况说明、和家人联系……两个多小时以后,接手此案的警官通知我:摩托车驾驶员死在了红十字会医院的急诊室里。他的肋骨全部被压断了!
我陷入了极度的痛惜和恐惧之中!一个人的生命尽然如此的脆弱,说没了就没了。我开车快三年了,此前一直都是小心翼翼,既没有被扣过点,也没有出过任何小事故。这下倒好,一出就出了个重大事故,压死了人!汽车,竟然成了这样一件可怕的杀器。
我从对方的驾驶证上得知,死者是共和国的同龄人,今年57岁。他和我一样,也是杭州人,而且我们两家住的地方相距不远,他家住在莫干山路,我家在湖墅南路附近。走路20分钟即到。据他家属讲,他生前是个很能干的人,虽然退休了,却闲不住,即做厂长又兼律师,东奔西跑,到处给人帮忙、赚钱。然而今天,我的车轮却使他的这一切噶然而止!我们前世无仇,今日无怨。一场车祸,把我们两家带进了无尽的悲苦和痛惜之中。他走了,抛下他那病弱的妻子,和一个尚未成家却又没有工作的女儿。虽然后面我赔了她们15万元,可是面对一条鲜活的生命和一个破碎的家庭,我怎能心安哪!
事故发生以后,下城交警大队就成了我经常要去报到的地方,蹦进打出十来次,漫长的事故处理程序耗神费力。应该说,我虽然不幸,但是却有幸结识了一个很优秀的事故处理警官。他的专业水平、敬业精神以及与人为善的工作作风,大大地减缓了我的恐惧心理。使我能在一个很短的时间里,用正确的和务实的态度来面对这场劫难。虽然,我对最后的事故认定持保留态度,但对这位交警警官,我还是要称赞他,人很不错!
对于这桩事故,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报告是这样认定的:死者因违章压分道器隔离条(单黄实线)而负主要责任;我因没有注意观察周围环境,违反了确保安全行车规则,而负次要责任。主次责任的比例是6:4开,即死者承担60%的责任,我承担40%的责任。关于这份责任认定书,以及后面的当事人双方调解书,我虽然签字认可,但是内心是有很大的保留的。其主要原因,就是责任认定书几乎完全回避了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因素,也可以说是唯一的原因:快速公交分道器——隔离墩!
该责任认定书隐含了这样一个逻辑:如果当事人不违章不压这条隔离墩 “单黄实线”,就不会有事故。但是,在如此拥挤的道路上设置的这个交通信号装置高达8公分,既硬又滑,这是怎么样的“单黄实线”?它完全构成了车翻人亡的陷阱?压了隔离墩,就该付出生命的代价吗?这于情于理于法说得通吗?试想如果没有这些隔离墩,而是大家一般概念上的单黄实线,我们正常行驶的既没有碰撞也没有刮擦的两辆车,怎会发生摩托车司机腾空而起摔在地上,被碾压致死的重大事故呢?横卧在杭州每一条马路上的单黄实线,双黄实线,每时每刻都有车辆压上去,都在违章,可曾听说过我们这样的惨烈事故?好一个“单黄实线”!
让一个死了的人承担60%的责任,让一个正常开车毫无过失的人承担40%的责任,让我们双方共同承担100%的责任,而那个于事故发生之前9天铺设的、横卧于马路上、高于路面8公分、既硬又滑的、边缘呈梯型的黄色隔离墩,却不承担任何责任。对此我不得不保留意见;交管部门以及其他政府职能部门,对这个隔离墩的特殊的危险性没有任何事先警示、现场没有任何加强的信号提示,结果让一个中年人死于非命,对此我不得不保留意见;在我们的事故之后接二连三发生了十多起车翻人伤的事故,却仍然没有迅速补救措施,却统统认定轧上隔离墩的车辆全都是违章在先,如果不违章就不会出事故。这样的处理方式有悖实际情况,显得蛮不讲理,对此我不得不保留意见。
发生这样的的车祸,我是不幸的,同时,我又是幸运的。因为,我的车与摩托车没有发生碰撞, 所以我和我车上的其他人没有受伤,甚至连汽车也没有任何损伤。当场紧跟在我的车后面的一辆车上的司机,他目击了发生的全过程,并且友善地主动停车向交警提供证明。他的证词对减轻我的责任而言,是何等地珍贵。我对他十分感激。不仅如此,我只投保了区区2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。而死者岁数偏大,上没有要赡养的老人,下没有未成年的需要抚养的儿女。这些客观上大大降低了我本来要面临的巨额赔偿金数目。上帝选择让我开汽车而苟且活了下来,而让另一个人开摩托车而命归黄泉,让他的一家陷入绵绵的悲痛之中。人死不能复生。听说他的妻子和女儿为他在灵隐做了一场法事,于是我在规定的赔偿金之外再增加了些钱。我祈祷他在阴间能够原谅我。又听说他的坟墓将安置在小和山,于是我盼望在明年5月4日一周年祭日,去那里为他烧一支香,以寄托我的哀思!
从概率上讲,我今后驾车再碰上这样蹊跷的车祸的几率为零,我从此也将尽量避免走这条鬼路。但是,正如我几次三番站在事情现场详细观察所看到的,这条鬼路上的车流量是很大的。我们血的教训,绷紧了杭城所有开车人的神经。大家会特别小心地学着如何走鬼路。那么,外地车呢?新手呢?当某一天大雨滂沱,能见度很差呢?当冬天来临大雪飘至路面结冰呢?下一个倒霉蛋又会是谁呢?如果这个8公分高的家伙不拆,那么下一场相似的车祸,会不会发生在人们差不多快要忘掉这件事情的时候呢?面对拥挤的车流,眼看着BRT车道空荡荡的,谁能够杜绝那些冒失鬼司机呢?
这起可怕的事故已经过去整整三个月了,而我又开始捣鼓方向盘了。挂档起步,发动机轰鸣的霎那间,我百感交集,泪水止不住地直往下淌……。我去过鬼路几次,特别是事故现场。每次开到那个路段,我都要降低车速、打开双跳警示灯、长摁三声喇叭,缓缓通过。我这是在祈祷那个死去的亡灵么?我这是在对BRT隔离墩表示抗议么?拟或是想对我身前身后许许多多的司机们讲述我的悲惨故事么?他们不知道我这辆车发生了什么事情,不知道我是以特殊的方式述说心中的悲苦。这样的痛苦将会伴随我一辈子,我将在无尽的自责中度完余生吗?何年何月才能解脱呢?只有天知道!走在这条鬼路上,我观察到一个现象,在杭城马路上常见的骑摩托车的巡逻交警,在天目山路,环城北路,艮山西路等有BRT相伴的路面上,是绝对找不到他们的身影的。因为交警比谁都清楚,骑摩托车上那条路,无疑是在玩死亡游戏。惨案发生在5月4号,谐音就是“我死!”那就是在告诉他们:千万不要去那里巡逻值勤,弟兄们哪!
人的一生会忘记很多事情。但是对于这件事情我恐怕永远也不会谈忘的。可以说,摩托车司机是用自己的血肉之躯,给BRT做了一个极限试验。那血淋淋的场景,我怎能忘怀?记得第一次当事人双方代表在下城交警大队会议室里碰头时,死者妻子和其他亲属,因为遭此晴天霹雳,痛不欲生,自然是对我怒不可遏,声泪俱下。而我则是吓得魂不附体,语音哽咽,那感觉也是生不如死。那样的场景至今历历在目。但是,我要再说一声:我实在是幸运。因为我遇到了一家通情达理的人。他(她)们没有对我有任何的肢体侵犯,甚至自始至终连一句粗话都没有。他们是普普通通的工人家庭,在挺过了最初的激烈反应之后,在那个优秀的交警警官做了大量安抚和劝解工作之后,死者家属最后还是接受了责任认定报告,并接受了交警的调解。他们没有对此提起法律诉讼。我很感谢他们,并且迅速地做出了赔偿。为了我能够顺利地向保险公司拿回赔偿金,在提供各种文件时,他们也很合作。我很感谢他们。
我不知道死者家属是否和我一样也关心有关BRT以及隔离墩的后续新闻。我记得在最后一次调解会上,我们双方的谈话既温和又诚恳。我们彼此很清楚,我们是BRT隔离墩共同的受害者。我强烈地感觉到他们对BRT隔离墩的反感,因为它活生生地夺去了他们亲人的宝贵生命。他们最后选择了交警调解,而没有选择法律诉讼,我是既感激又困惑。据死者的亲戚讲,本来是想打官司的:把我作为第一被告,而设置快速公交隔离墩分道器的有关部门,将作为第二被告。但是,这可是民告官哪!不要说是否告得赢,就连律师都不一定请得到。因为这起死亡事故,是给杭城快速公交这个新生事物脸上抹黑。就连交警部门都极力回避,千方百计地淡化事情。人都死了,活着的人如果全然不顾现实,非要闹个满城风雨,非要讨个说法的话,那将是一个更加痛苦,更加漫长的历程。我们大家都承受不起,那肯定是不会有好结果的。放弃诉讼的权利,是一种无奈的抉择。
值得庆幸的是,BRT隔离墩的严重问题,终于引起了沸沸扬扬的大讨论。摩托车司机终于以他57岁的生命,唤起了人们,包括政府和媒体对这个所谓新生事物的重新关注,重新审视。不久以前,钱江晚报邀请了与BRT有关的官员,组织与听众电话交流,收集有关BRT的改进意见。我那天很激动,也很兴奋。可是第一个电话打进去,我过于老实先亮了身份,结果对方以为我来者不善,接线小姐强行掐断了电话。我不气馁,接着又换用手机再次打通,并且改用杭州话开腔:我先是违心地赞扬了BRT的好处,而后再小心翼翼地提出了对隔离墩的改进意见。最后忍不住还是亮了身份。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呢?很简单,就是希望那些高高在上的政府官员们,能够充分地了解到:在这个城市里,因为BRT,因为隔离墩,有人死了,既死得悲惨,更死的冤枉;有人因此承担了本不该承担的罪过;还有不少人因此人员财产遭受巨大的损失;并且,还将有更多的人,说不定哪一天祸从天降,为此付出新的痛苦的代价。
据报载,政府部门的发言人声称BRT的隔离墩是从国外引进的先进技术,更是经过了安全测试,因此是安全的。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,引进的先进技术要适合我国的国情,我市的市情。在短短的三个月间在同一路段接连发生了十几起车祸,难道是安全的吗?这个BRT明是水土不服嘛!有什么样的经验,有什么样的测试能比得上真真切切的实际情况?十几起车祸不是最好的安全测试吗?事先好大喜功,而出了问题却又回避搁置,行政不作为,这显然是不妥当的,子曰:“择其善者而从之,其不善者而改之。”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应该是从善如流的,勇于承认和改正错误的。我以自己的切肤之痛,以我车轮下的另一人的鲜血和生命呼吁有关部门正视这个问题。我从中央电视台《今日说法》节目对杭州BRT以及隔离墩的非正面报道之中,似乎感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某种希望。在今天舆论反复强调建设和谐社会、注重以人为本的大环境之下,迅速地改进和完善BRT,消除其弊端,提高道路的安全性,已是刻不容缓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