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不停 发表于 2008-3-2 18:15 只看TA 1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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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版主队我处罚的一点想法 原始短消息: [系统消息] 您发表的主题被执行管理操作引用: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。 如果不符合规定请帮我删除这个帖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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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版主队我处罚的一点想法 |
qw1999999 发表于 2008-3-2 18:30 只看TA 3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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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1楼 的帖子 不在同一版重复 加跨区重复 也是要删除的 要不您考虑一下 如果每个文学板块都有同样内容 但题目不同的帖子 会怎样呢:)对您的删除帖子的处理 是很正确的 小猪刚来SIS发重复的文章 是要额外扣分的呢 现在已经人性化多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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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-3-2 18:32 只看TA 4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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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没被扣过分啊(我似乎没被扣过,因为发贴很少)。再说了,您只不过被扣了10个金币,对你是个小小的教训。 下次发转载内容之前,要先搜索一下论坛有没有。善于使用搜索功能就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重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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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 发表于 2008-3-2 19:19 只看TA 7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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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别灰心,你发的帖子以前有人发过,在客观事实上没有存在的必要,删除也是理所应当的!如果楼主觉得惩罚过重!那问一下楼主,对于重复贴子,你觉得应该怎样处理呢? 还有六楼的 人家5楼是赞助会员 而且赞助5次之多 当然牛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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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-3-2 21:35 只看TA 9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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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原帖由 找不停 于 2008-3-2 18:15 发表 你这个帖子确实不存在骗金币的问题,我现在看到你的帖子的处理,很同情,也比较认可你所说的量刑过重---一般,重复贴的处理应该是移动到回收站,而不是直接删除。我会在文区管理办公室建议和提醒。 同时,我们转帖过来给大家分享,这是值得称道的事情,但是由于原创作者比较少,我们的文章大部分是转贴,往往大家都会传看固定的这些文章,这就要求我们在转载时充分利用论坛的搜索功能,查看一下是否有重复,如果有,就没有必要再发布了。我们在搜索时尽量使用关键字在所有开放的版块搜索,这样搜索的面积、范围更广泛,效率更高。 希望经常可以在文区看到您, ![]() [ 本帖最后由 凤求凰 于 2008-3-2 22:03 编辑 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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